您所在的位置: 首页 > 资讯要闻 > 新闻资讯

叶斌律师为陈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进行辩护,检察院决定不起诉

发布者:西湖律师 发布时间:2015年01月12日 浏览:2042 次
分享到:

陈某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于 2013412日被云和县公安局刑事拘留, 陈某某家属委托本所叶斌律师为其进行辩护。叶斌律师介入后,通过多方努力,陈某某于519日被取保候审,公安继续侦查,并于同年移送云和检察院。叶斌律师至检察院阅卷,案卷达16卷,公安起诉意见书上陈某某伙同他人涉嫌合同诈骗金额280多万元。叶斌律师在仔细研究所有案卷之后,认为根据现有的证据和相关法律的规定,陈某某不构成合同诈骗罪,并将书面辩护意见提交给检察院,检察院最终采纳了该意见,认为云和县公安局认定陈某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在签订、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的犯罪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,不符合起诉条件。遂于201516日依照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(试行)》第四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,决定对陈某某不起诉。

Copyright 2013-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西湖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  
杭州市上城区建国南路288号歌德商务楼10楼 电话:0571-87060792 企业邮箱 友情链接:杭州市律师协会
策划制作 合众软件

浙公网安备 33010202000655号